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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桌的边缘上有着两个很清晰的脚印。都是因为这里的灰尘实在太厚了,想不留下脚印都不行了。
我慢慢对着那脚印,踩了上去。陶静也注意到了我的动作,在那给我分析着:“脚印比你大,而且从痕迹上看,应该是一个比你高的男人,也比你重。穿着皮鞋。”
“穿皮鞋到这里来,他还真是厉害,还能跳上来。”
“他应该身手不错,至少不比你差。你看这里,就那两个脚印,没有踏脚的地方,他是直接翻上去的。”
陶静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对好脚印了。这么对着脚印的时候,脸就朝着墙壁的方向。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一边含糊着说道:“那师兄也真是的,他要是在这里直接告诉我们发生的事情经过就好了,还用我们在这里当福尔摩斯啊。”
手电筒的光线照着我方便看到的方向。人家能留下这么两个清晰的脚印,那肯定是这么方便,才会这么站着的。
我仔细看着,手里拿着的红线却没有丝毫的放松。
这里看上去,能动手脚的地方,就是那大供桌和墙壁之间的位置。而那正好有着一个蹭掉灰的痕迹。我伸过手去,但是手却僵在了半空中。啧啧,那地方也够脏的,灰还不说,还长了那种很恶心的黏糊糊的,就很鸟屎差不多的菌子。
我的洁癖又发作了。我抽出了手套带上之后,才避开了那菌子,把供桌上的一块小木板移了一下,露出了供桌和墙壁的缝隙。就在那缝隙里,我看到了一双红色的,充满血的眼睛。我的手电筒光,正好打在了那两眼珠子的上面。
那眼珠子,也正好死死盯着我。我的手都僵住了,那缝隙和墙壁也就一个手指头这么点宽度,就算下面有人,那头顶着墙,我在这个缝隙看到的,也应该是头顶上的头发,而不是眼睛吧。试想,一个人要怎么做,才能在一节手指头这么点的缝隙里,露出眼睛来。最重要的是,那缝隙前面就是一面墙。除非它把头镶进了墙壁里,要不怎么可能呢?
那眼睛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