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谭刃,一咬牙,压低声音道:“老板,一会儿你先跑,我来拖住它。”
谭刃微微动了动嘴唇,说:“你拿什么困住它。”
我道:“我身上带了火腿肠。”
“……”
事实上,我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谭刃这个老板对我不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说他毒舌了一点,面瘫了一点,但我苏天顾不是傻子,什么人对我好,什么人对我不好,我还是分的清楚的。
如果这会儿我们两个一起跑,肯定是跑不了的,与其如此,不如让谭刃跑,他能力强一些,认识的人也多,即便我真出了什么意外,他也有办法救我。相反,如果谭刃落在这女人手里,我自认以我的能力,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我说完,谭刃没吭声,我以为他不信,便摸出火腿肠狠狠一撕,朝着那恶犬扔过去。
火腿肠在地面滚了一圈,沾了些灰,那恶犬目光果然移向了火腿肠,并且舔了舔嘴,但它显然是训练有素的,即便如此,身形却根本动也没有动一下。
我心说美食计失败,看来只有硬拼了,于是不动声色的移到谭刃身前,放在背后的手朝他做手势,示意他先跑。
谭刃却并没有动,我给他递了个眼神,他便皱眉道:“我的员工,不是什么人都能拿捏的。”我心里顿时觉得特别感动,谁知谭刃又接着加了一句:“只有我可以。”老板,如果你不加这句话,我会更感动的。
这么说来,谭刃还有另一个优点,护短。
看他的神情,我知道这小子是不可能自己跑的,叹了口气,抬头对沈兰说:“姐姐,你这么漂亮,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呢?”
沈兰冰冷的脸上,闻言微微解冻,这才笑了笑,道:“小帅哥,想通了?想通了就劝劝你们谭老板,识时务者为俊杰,阴尸虫的事,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
我转头问谭刃:“老板,你怎么想的?”
谭刃冷冷道:“做梦。”说着,他掏出了手机,按了一下,对沈兰道:“你是打算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