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曾布在中书从各方面汇总而来的消息,得知青苗法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其他而在于抑配!
大宋四百军州有哪个军州的衙门敢说钱够用的?
而且如今有了青苗法这取利的法门,那么就必须存在抑配的问题,这是禁也禁止不住的。
所谓的朝廷禁止抑配的命令,就成了一纸空文。
而且天下其他州县的青苗法是两成利,而河北则是三成利(年利率百分之六十),韩琦也是因此上疏反对。
而据李常曾言,陕西某地地方官府甚至连青苗钱都不借,直接要百姓半年后要付息钱便是。
这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王安石当时大怒,要李常说是哪个陕西州县?
李常却说具体我就不点名了。
但到底有没有李常说的这样情况,其实王安石心知肚明,恐怕是有的。
只要朝廷行青苗法,就一定会存在抑配,至于本钱都不出,直接向百姓摊派息钱,这样无赖手段也会有的。
因为宋朝太大了,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何况老百姓在官府面前,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力。
可是这一切换来的,是朝廷收入的暴增。
曾布非常坚定地道:“相公,民间富人将钱贷给百姓,最少四分利,甚至是倍增之利(借一还二),朝廷的青苗法确实已是便民至极,故而不在息钱之高。”
“唯一不足是便是抑配,如今以户等配钱之法,便可遏抑配之害!再说若坊郭户可以抵押房屋的办法,亦得青苗钱,不少州县官府钱都不够散,哪会有抑配百姓之害呢?布听闻近来朝廷不少地方富户虚直冒领。”
王安石闻言点点头,曾布说得也是实情,比如有的富户也要急需一大笔,民间借贷又太贵,于是让下面的佃农都去官府那冒领,最后自己再依数还钱给朝廷。
其实对于这样的富户冒领,朝廷的态度是巴不得多一些了。
这也是青苗法便利之处,但是却是反对派从来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