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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事成(2 / 6)

个周五,张伟雄再次回来了,这小子之前的话显然不是说说而已,这次他居然还给陈金买了个吉他。

顺手把吉他往陈金怀里一塞,“阿金,我可是在你身上下了血本了,你可得给我加油才是啊!”张伟雄其实自己有一把,不过破破烂烂的已经有六七年了,而且也有了感情,干脆给陈金买了一个,反正陈金上次给了他五千块。

男人,特别是七八十年代出生的男人,在读高中或者大学的时候都有吉他情节,不管是为了泡妞还是附庸风雅,总是要摆弄一番的。

陈金也是个骚包的人,又一心想着成为演艺界的大腕,对吉他这玩意虽然谈不上有多高的造诣,倒是娴熟的很,笑嘻嘻的拨了拨弦,打趣道:“我又没答应你什么,你下不下血本和我有关系吗?”

看着陈金熟练的指法和拨弦动作,张伟雄眼睛一亮,用力的拍了他一下,“哈,小子,你倒还藏的蛮深的吗,居然早就会了这玩意啊。”

陈金耸耸肩,“会这玩意有啥用啊,那和唱歌演戏有半点关系吗?”张伟雄恨铁不成钢的呲牙道:“怎么没关系,你小子长的那么妖孽,再背一把吉他上台,到时候还不是帅呆了。”

陈金倒是觉得这家伙只怕是因为他自己的吉他情节才有这样的想法的,倒也没想着揭穿,却故意挤兑他,“那你怎么不买一架钢琴给我啊,那样不更衬我的气质。”

有人说,弹吉他的是浪子,弹钢琴的却是王子,一种是狂放不羁,一种是高贵优雅,陈金深以为然,而且,这两样乐器的价值也说明了这一点,一把吉他几百块就搞定,品质还不错;一架钢琴,稍微次一点的就好几万,贵的更是不得了,几十万也不嫌多。

张伟雄显然知道这两样乐器之间的价值差距,怪叫一声,“钢琴,你小子还真敢开口,那玩意我都没有。”说完,却是拍了拍陈金的肩膀,迈步朝他的房间里去,“走,看你弹吉他的娴熟样,给我露一手看看先。”

陈金正想要试试手,同时也检验一下他自己这半个月来对唱歌技巧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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