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是不可能种田的。
没那天分。
即便他祖祖辈辈都是老农民,也没有能遗传到一星半点。
方龙挠挠头,他十六岁离家出走的原因,就是因为插秧插的太差被老方踢了几脚,赌气才走的。
一半是因为丢脸,一半是因为绝望。
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水掉地上摔两半的日子,他看着这么过了快这么过了大半辈子的老方,突然从心里生出来一股害怕的情绪。
更可怕的是,老方告诉他,知足吧狗蛋,这日子比早先可好过多了。
狗蛋是方龙的小名。
还是狗蛋的方龙当时就傻了,这么苦还比以前好?
“收粮食打地都用机器了,省了不少事呢。”脸晒得红黑的老方,耳朵后面夹着一根烟,手上拿着一根点着的,皱着眉头吧唧吧唧的抽边道,“就是得花钱。”
狗蛋,也就是方龙,茫然的看着自家和别家连在一起的水田,还有弯着腰后退着插秧的人。
第二天就背上书包逃跑了。
书包里放着几身换洗衣服,还有攒来上网的两百块钱零花钱。
跑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想像老方这样过一辈子。
太苦了。
没盼头。
没意思。
他要从这小县城的出去,去外面精彩的世界闯一闯,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赚大钱做大事。跟最凶的大哥,打最狠的架,耍最能装到的帅,和最美的女生谈恋爱,用最好的酒涑口,开最好的车漫游。
不再是狗蛋,而是方龙。
一方天地之龙。
然后,方龙认识了一群跟他有一样想法的小伙伴。
再然后,那群小伙伴有一半在进去出来之间来回渡劫,有一小半进去就没再出来。
最倒霉的一个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走的很不体面。
再次被吓到的方龙灰溜溜的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