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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起的那件事。
无非就是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自经营一家化妆品品牌的事情。
当岁月踏入2009年的那一天,每一位“仙后”心里都松了口气,因为东方神起安然度过,并且“打破”了s.m娱乐公司的五年魔咒。
可是当“仙后”们感到欣慰、庆幸的同时,二月期间首次传出东方神起面临解散的消息后,“仙后”们开始每天处于惶恐不安之中。
几个月以来。
哪怕八十万“仙后”每天都在辟谣,表示相信东方神起不会解散,可是她们心里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平静,反而充满了担忧。
然而今天,所有“仙后”最担忧的事,仍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7月31日。
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他们与s.m娱乐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失效。
一时间,东方神起即将解散的消息,让全世界的“仙后”为之心焦。
至于造成东方神起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名成员与s.m娱乐公司正面冲突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私人与公司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
其实。
早在2008年,东方神起的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便与父母联合经营了一家化妆品品牌。
并且,三人曾以个人名义从事化妆品的活动。甚至私下出席过化妆品品牌的新闻发布会。
在s.m公司看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的事情,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因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对于今日安发生的东方神起面临解约的事情,整个网络已经被“仙后”们闹翻了,甚至还有“仙后”干脆直接组团到s.m娱乐公司门口静坐示威。
对于这样的情况,s.m娱乐公司不得不第一时间安排负责人在官网上公开表示,“公司目前已经确认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