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
洛克菲勒吼吼一笑道:“与那个辛巴也有两百年未见了,现在他恐怕都老掉牙了吧?哈哈,见一见也好,未来恶魔狂潮还要共同作战,提前交流一下也不错。”说话间在山野外的空地降落,放下朱利乌斯,他们夫妇呼啸着飞向凯撒圣原!
这是凯撒领中央腹地,到处是一望无垠的沃土平原。因为初春尚未转暖,所以耕地大多还没开始翻土。黑色的土地上,处处去年残留的稻茬。
顺着乡间小路,朱利乌斯迈步走向遥遥可见的一个小镇。————他可不敢让洛克菲勒把他放在荒郊野外,没有向导,铁定迷路。
小镇确实不大,只是中间一条不足一里的街道,三五家商铺,还有一家杂货店,甚至都没有旅馆。好在唯一的一家酒馆同时也提供住宿服务,倒是令朱利乌斯不用为没地方过夜而担心。
他此时戴上了当初小猫娜塔莎给他的幻型面具,变成了很普通的中年人,身上换一件半新不旧的粗麻布棉衣,像极了路过的外地人。
现在已经临近黄昏,镇上的人吃饱饭,大多喜欢来酒馆闲聊。这个酒馆提供的是最纯正的凯撒领麦酒,据说是酒馆老板自己家酿造,比那些销往外国的麦酒不遑多让。朱利乌斯要了一大杯,咕嘟嘟一气喝掉多半,忍不住赞叹:“好久没有喝到这么纯正的麦酒了,不但有酒的醇厚,更找回了家的感觉。”尽管他空间戒指里也有凯撒麦酒,但因为环境的不同,感受自也不同。
老板听到凯撒的感慨,笑问:“老弟从哪里来?听口音应该是我们凯撒人吧?”
朱利乌斯点头道:“是啊,我是土生土长的凯撒人,只是因为生活离开家园已经有很多年了。这次回家乡探亲,发现变化很大啊!”他说这话完全是要引出话题而已,其实并未去过别的地方。
果然,那老板立刻呵呵说道:“那你这次可回来对了,我们凯撒领如今今非昔比,早就不是当年那么贫瘠的模样了!”酒馆里的酒客纷纷吵嚷附和老板的话。朱利乌斯故作不解的问:“不对吧?我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