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追寻着你应该去追寻的完美。总要经历很多事情之后,才会睁开自己的眼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同时,我也喜欢上了赵雅,《寻秦记》中最吸引的莫过于项少龙和她之间的一段情。蜜糖故事的结尾,这位可人儿在爱人的怀抱中去世,每每读到都黯然魂断。
纤纤袅袅,风风liu流,伶伶俐俐。她不是遗世独立的神女,需要人仰视膜拜,珍而重之。赵雅相反。她要你爱,要你宠,唯独不需要你敬。那是个在你心里撒娇的小人儿,让人无法不从心尖尖上去疼的小妖精。
然而对她的喜欢,却让我不敢正视,总是隐隐地躲在对纪嫣然的热爱后面。
因为在书中,纪嫣然和琴清才是最一流的。赵雅虽美,按黄易常用的句子,则“她不是那个级数的美女”。
我还不太会分辨自己的感情,只知道对别人分好的级数报以对等的喜欢。仿佛不把最多的热情给最优秀的人物,不随众鄙薄某些不那么出色的角色,就是赤裸裸地告诉大家我是一个没有品味的人。
那是一个我不敢承认自己对古典音乐毫无兴趣的年代,从众,不敢展露丝毫自己的个性,重视别人随意的评价甚于自己的心声。
喜欢赵雅是羞涩的,然而宣诸于口却是大声的,有人敢反驳,立刻雄辩滔滔。即便是对方不作一词,也习惯地讲述自己喜欢她的理由,一二三四,反复述说自己在伊人长逝时的悲伤。
喜欢一个人,无需辩白,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越是条理分明地想要说服别人,越是因为心虚。
我心虚。
那时候的世界还是黑白色的,灰色尚未形成。我所喜爱的,必然是好的,也必须是好的,纯白如雪不沾污渍。而赵雅生生屈从于情欲,无数入幕之宾,以至于后来的用情不专与背叛,和圣女没有半点关系。
我喜欢她,所以我必须要找出赵雅是好人的理由,来面对别人的目光还自己一贯的信念。
然而找到的理由是牵强的,于是我想通过强辩来将牵强成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