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的房租。
王盾出院后,搬去了大胡那里,大胡在接他出院时已告诉他我住到了别处以及我成了酒吧的驻场歌手。
他上班的那一天,我唱了一首王菲的《不留》,低沉又灰色的旋律里我低声吟唱:
...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情愿什么也不留下
再也没有什么牵挂
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我知道,王盾一定站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看着我,虽然我视线所及之处都没有他的踪影。
下班之后大胡将我留了下来,说:“待会一起吃个饭,他也去”
我们三个人又去了上次吃火锅的地方,王盾一直没有跟我说话,而我早已习惯了他的这幅态度。
打开啤酒,我直接拎了一瓶放到自己的面前,王盾和大胡坐在我的对面,他抬眼看了一眼,没有愤怒没有鄙夷什么也没有,他的平静向我做出一种宣告,告知我的一切已与他无关。
他越是不在乎,我就越要激怒他,我必须激怒他,啤酒一瓶接着一瓶,香烟一根接着一根,大胡实在看不下去,抢下了我的酒杯:“小初,你够了”
杯子里的酒在争夺中洒在了身上,我松开手拿了张纸巾慢慢地擦了擦,王盾在我的眼里变得模糊,他低着头吃菜,像是另一个空间里的人。
大胡开车送我到楼下,我刚一只脚踏出去就摔到了地上,大胡打开车门从车头那边绕了过来一把将我托起,王盾坐在副驾驶纹丝不动。
我敲了敲他的窗户,他放下玻璃厌恶地盯着我。
我伸出胳膊用手指着他说:“你。。。送我回去”舌头打结,音调变得十分可笑。
他皱着眉头把窗户摇上,我拉开车门望着他,他阴沉着脸下来把手插在口袋里,冷眼盯着我。
“那个,我在车上等你,你们上去吧”大胡拍了拍王盾的肩膀,回到车里。
王盾跟我之间离了一米多远,我走了几步向他靠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