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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年平原旧事来看,刘备那个时候庇护于公孙瓒麾下,却能靠一县之力拉起并养活一支四五千人的队伍,实在挺让人无语的。
利宪心里清楚,地方权重只有到了北宋时期才会得到一定的遏制,按照历史发展潮流,还需要七八百年的时间去积累。可现在他却是顾不上这些。能调遣城中捕役同快手在后世合称捕快。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人数不得超过百人,无当地驻军权;
二、废除功曹史总接众事。位在县承、县尉之上。三、增权县承,代替功曹史。
四、加权力导主簿,裁减少府一职。其职为全掌一县财物赋税。
五、添置律法司正一职,主管讪事、断罪决狱。
其职责自有上级直属部门垂辖。人选裁决在上不在下。与县尉同辖牢狱,并领职快手。人数不得超过五十
如此五条,等于是裁废了县令、县长几乎全部的兵权、司法权以及半数的财政权。官吏人数比之之前虽不见削减却也没有增多。可却能使得县一级做大的可能性急剧缩
相应的在郡一级,刘宪同样向刘备进了章程,除了没有过分录夺太守的兵权之外,其余的却是没什么变化。毕竟这年代,武将领太守一职驻防一地的实在是太多了。
在科举之后,连同出现的学正一职。这就算是刘宪在官员制度上的全部能耐的。他初始点不过是为了防止地方做大,想慢慢的录夺掉地方行政官员的兵权和部分财赋权。但在思考这份改制之中,他又不免想到了司法权。
无论在秦汉还是在清末,行政官员提点刑狱的情况中国整整延续了两千多年。虽然其中不乏秋毫无私的清官能吏,如秋仁杰、包拯等人。可大部分的官员怕是对于他们本朝的律法都是一知半解。冤案错判者。比比皆是。
想到这里,刘宪当时就冒出了一个念司法独立。把司法裁判权从县里、太守等人手中录夺出。设置出一个专门的断案部门。联想到之后那时候他就念叨着的科考。刘宪甚至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