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露出陈乐儿的自责和痛苦。
在新闻的最后还有着最后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是记者所写的。
笔者看完这日记之后曾联系过事件中的另外一位当事人李某某,然而李某某依然是一口咬定是陈乐儿撞倒的她。
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用她的死来赎罪,那么活着的人能做什么,我想,活着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真相。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这么一段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我们国家有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然而这一刻笔者该选择相信谁?
一个以自杀来赎罪的女孩,还是一个躺在病床上的老人。
但不管真相如何,笔者始终相信一点,真相终究会被揭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
这就是整个新闻的完整报道,也是大柱愤怒的原因,因为虽然这位作者没有明着说,但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不是被诬陷,一个连花季都没到的小女孩又怎么会自杀?
当然,那位作者无法明说,因为他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切,然而方铭却是知道,陈乐儿是被冤枉的,因为当他在黄埔江边看到陈乐儿的时候,陈乐儿的身上有着一层青色的光影。
只有含冤而死之人的鬼魂身上才会有这层光晕,也正是这层光晕的存在才让得陈乐儿能够在阳光下出现,否则的话一个才死了没多天的鬼魂遇见阳光早就会魂飞魄散了。
这也就是方铭为什么会出手救下陈乐儿的原因,也是方铭当初在黄埔江边会阻止叶子瑜救人的原因。
那老人便是报纸中的李某某,而陈乐儿是去复仇的。
人死后变成了鬼魂,而鬼魂在经过了头七、二七……七七总共四十九天之前,是无法开口说话的,所以此刻的陈乐儿只是用可怜的目光看向方铭。
所以她也只能用将报纸放在店铺门口的形式让得方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