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北条家以下犯上、侵攻邻国,实属暴乱不义之举,今长尾辉虎承天皇之旨、奉公方之命,驱驰于关东管领,合关八州诸侯之力,共讨后北条氏,至于小田原城下。后北条冒领名门,多行不义,其罪当诛!然佛陀有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恩莫过于存其家名、大惩莫过于灭其族,关东管领宪政公与近卫少将辉虎公不忍伊豆、相模两国生民涂炭,特赦后北条氏灭族之罪!
“关东管领宪政公有言……‘北条氏康夷我同族、杀我嗣子、夺我祖居基业,必九死而难赎其罪’,故令北条氏康切腹,家督传位于新九郎氏政。北条氏康历年所侵攻诸大名领土,当系数奉还。除此之外,辉虎公拟《北条五条训诫》,今示于众人,望谨记之。”
《北条五条训诫》:
第一,北条家须以上杉家为主家,送交人质;
第二,保留北条家相模、伊豆两国领地,但下田军港与下田城割让给里见家、玉绳城与鹤岗八幡宫周边为关东管领直辖领,由长尾家代管;
第三,领内金山、银山的三成产出,上交给主家上杉家;
第四,中老及以上家臣的任免,须经由关东管领同意,部将及以上家臣的任免,须向关东管领报告;
第五,自此以后,北条家不得侵攻武藏、房总诸国,宜与关东诸大名睦邻友好,若有违反,关东共讨之!
……!
听完了长尾辉虎对北条家的处置方案,北条幻庵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不论怎么说,保留近两国的领地,已经着实地超出了幻庵和氏康的预期。
按照出城前两人的约定,家督北条氏康切腹没问题,但必须争取到至少包括小田原城在内的的一国领地。
因此也可以说,此次谈判中北条幻庵的底线就是相模一国。
可是……长尾辉虎对北条家的处置竟然异常地宽大。
这让北条幻庵异常感动。
这搞得老头子疑惑于长尾辉虎的动机,几乎要怀疑自己是否是听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