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还需要自己来解决,那这些设施的所有权怎么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呢?即使不能全部归自己所有,那至少也应该有一部分产权吧。对与孟杰的要求,县里的回应很简单,这些基础设施都归相应的部门管理,无论是谁出资修建的,说有权都归这些部门所有,这是国家的政策,以前也一直这么实行的,谁也无权改变这规定。
对于县里的回应,孟杰询问了其他人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这些人都表示这是这些部门的一贯做法,而且不会改变的,听到这些人的意见后,并且考虑到只要能满足工厂的需要,这些设施的产权所有归不归自己都无所谓的,于是孟杰同意了县里在关于水电道路这些设施所有权归各个部门所有的条件。
当孟杰询问这些设施的修建费用是多少的时候,对方的报价让孟杰再也无法忍受了。连接国道到工厂的2公里多道路,路政局竟然报价340万,这可比孟杰了解到的价格贵了一半的,要知道这条路有一半多并不需要重新铺的,原先附近的村子有一条土路可以直接利用的,这样路基部分已经有了,只需要在上面铺上一层柏油路面即可的,剩下的1公里不到的那段路也很省工的,毕竟旁边需要平整的地方不多,而且由于四周都是荒地,有很多土石可以就地取用的,而且孟杰要求铺建的路面并不宽,只有8米宽即可,这样可以并排行驶两辆车,所以铺路成本应该并不高的,这些情况路政局当然也会知道的,所以孟杰对于路政局的报价感到太贵。
路政局的报价比孟杰找其他人计算的价格贵出了将近一半,这个价格已经让孟杰感到惊讶的时候,那电力局和自来水公司的报价则让孟杰感到愤怒。电力局的报价竟然比孟杰自己找人计算的价格贵出了将近2倍,达到了420万,自来水公司的报价也足足比孟杰计算的贵了一倍多,达到了380万。比较了这些部门列举的材料清单后,孟杰发现这些部门的东西还真不是一般的贵,而是贵的多,少的也要比市场价格多出2-3层,多的就是高出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2-3倍了,而且大多数主要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