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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不该,万不该,两个二百五神仙问我想附身到那一种人的时候,我不该说想附身到最最底层,最最下贱,最最不可能成功的人身上,当时我头脑一热,只觉得好不容易附身一回,要是附身到这样的人身上,才显出我出众的能力。哎,好胜心害死人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哥们,你知道我附身在谁的身上?妈的,我竟然附身在明末一个小乞丐的身上,才不过十四五岁,是刚刚冻死的,瘸脚、独臂、独眼、耳聋、哑巴,还他妈的全身是病,可怜我有口不能说,有耳不能听,有脚不能走,有手也写不了繁体字,整天只能躺在灵隐寺外面的空地上,忍受着寒风烈日,风吹雨打的,就为了几个发着馊味的馒头。哥们,你说,老子他妈的是惹着谁了,好好地爬山,挨了雷;好不容易重生附体了一回,却成了这个样子,可怜我满肚子的才华,只能烂在肚子里面。有一次我捡到了一根毛笔,弄到了大堆人家用来包油饼的纸,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总算用我那基本上废了的左手,写下了这些字,就是要告诉后面读得懂这些字的人,他妈的如果有机会碰上那两个雷神的话,替我好好骂上几百万字,不骂死他们我不甘心。我现在满身是病,估计也活不长了,等死了以后,一定要找阎王爷申申冤,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两个二百五神仙耍了,妈的,他们是神仙,神仙有什么了不起的,神仙就可以随随便便地糊弄人,我要是不把他们告得天天睡不着觉,我他妈的白重生一回了。
哥们,能看懂这些字,也算咱们有缘,都是从伟大的祖国那里来的,都是被两个二百五神仙迫害的主,都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才来的,我想,我让两个二百五弄到的书,对哥们可能有一些用处。当时重生以前,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两个二百五把书藏在灵隐寺后山的一个深深的山洞里面,而且还用法术弄了一大堆的土掩盖上,可怜我手无擒鸡之力,弄不出来,哥们倒是可以去弄回来,我就随随便便画一张地图,把那地方写明了,哥们把他弄出来,有用的话就拿去用,要是没有用的话,多多少少也算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