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完蛋?不!绝不会!天命在我!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老天爷会帮助不认命的人,帮助打出一条命的人,帮助拿命搏命的人,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一营将士牙齿间磨砺雷声。
“装扮成鲜卑人,是为了攻心;是为了抓住羌狗的畏惧心。抓住了,我们的胜算就多一分。头发剔了,还会长出来!脑袋掉了,不会重生!只要我们能灭掉秦国,收复故都长安,我们的列祖列宗,决不会怪罪我们今天这个权宜之计!身为军人,胜利比天大。别说剃掉头发,如果舍掉一条腿能胜利,我带头舍掉!用我们的头发,换敌人的脑袋,用我们一时的耻辱,换取北伐胜利,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吗?”
一营将士骨头里掠过闪电。
“今天这一仗,我们是在绝地上打。要想活命,要想胜利,只有把自己当成死人,把这个营房当成墓地!将死之人,命都不要了,还在乎一把毛!今天闯过这一关,死了的,老婆孩子朝廷养;活着的,原地升三级!朝廷要是不给,老子到皇帝面前抹脖子!愿意跟老子剃头打头阵的,向前五步!”
豁然一声,全营向前。
沈田子一愣,笑了:
“你们这帮贱货,要么一个不来,要么全来!老子也贱,与其跟你们费这么多口舌,还不如直接点名来得痛快!”
贱货们哄堂大笑!
就冲这笑声里的元气,这一仗就能打,陈嵩舒服地想。
现在,他正在和一个正牌鲜卑及98个冒牌货——而且是贱货——一起裹挟着滔滔元气向前冲。最后一骑是沈田子,他虽然没有明说,但陈嵩知道他在那个位置,至少一半用意是就地斩杀胆敢返辔者。
多此一举!
傅弘之带领步兵冲锋,双手各持一把弯刀。弯刀是紧急从前面各处要塞的武库里调来的,一般人用着长短刚合适,但在傅弘之手里,就想拿里两颗虎牙。无所谓,这个人一旦挥动胳膊,没有人能在他面前保持直立姿势。
向前看,距离秦军最前排士兵,已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