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吧,你到底怎么发现的?”中分头四仰八叉地倚着墙,摆弄着那碗香味袅袅的米线,“我不信连狗都闻不出的东西你能闻出来!你该不会只因为他一句地摊五十块钱就怀疑吧?虽然这米线的确手艺垃圾到家,你也不至于连老板也怀疑!”
小荷此刻也明白发生了什么,警惕地提防着挡住门口的两个人。
林夕月低头瞥了眼脚下翘起的瓷砖,的确有血迹从缝隙中流了下去。从进门的一刻,他就感觉到脚下粘腻,尽管所有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但是对一个自幼凭借除眼睛以外感官判断事物的人来说,那种表饰的伪装能起什么作用?
眼睛对于林夕月只是欣赏美景流连世间的凭据而已,真正用的,是心。
起初,他想大概老板刚杀完鸡鸭,怕顾客反胃将店里拖了一遍。不过店里却充斥着一股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这本身比血味更让人反感,一个开饭店的不会不知道,化学试剂在人们心头的阴影。
当然,这一切推断的起源还是老板手上名贵的欧米茄,如果一个人买得起那种档次的表,又怎么会守着一间半死不活的深巷小店,忍受着客人责难?太不符合人性。
而他断定三人是一伙则是因为粗脖男人的谎言,他们根本不是老板和顾客,而是彻彻底底的专职杀手。
其实,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各种气质,那是随着日常生活潜移默化的习惯累积的结果。对于专职杀人的人,压抑的感觉和森冷的味道那么多年早已融入了性格深处,无论怎么隐藏也不可能消却。
他们愈加掩饰,林夕月越是生疑。
他们以为不动声色静观其变便可以轻而易举收拾掉两人,当然没错,如果一切进行顺利的话应该是这样。就算林夕月和小荷只喝下一口汤或吃一点米线,高浓度的氰化钾也会在一分钟内发作,让他俩死的悄无声息。然而,事事往往出人意表,猎人也会成为猎物。
林夕月淡淡一笑,吐出两个字:“猜的!”
“动手!”老板哼了一声,伸手摸向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