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就像是为了留给以后的某个人看。
琴酒的直觉上是这么认为的,原本他不确定,但现在,他觉得那可能是留给格拉巴的。
富江将剩余的七八本书扒拉到一边,捡起了垫在最下面的册子。
《日记·精选》
这玩意还能有精选就离谱。
富江推了推眼镜,翻开了书册。
这一次,他没有跳过前言,因为上面的话吸引了他。
“翻开这本书的你,如果你是合欢,就跳到第三页。
“如果你是鬼聻,那就跳到最后一页。
“无论是合欢还是鬼聻,切记,绝对绝对不能翻到不属于你的那一页。”
富江挑起眉头,翻到了第三页。
“合欢,我很高兴最后留下来的那个人是你。
“虽然鬼聻是我的儿子,我也很宠爱他,但不得不说,已经发疯的他不适合活在这个世界上。
“你也不需要为此感到愧疚,如果你有的话。
“在献祭他的那一刻,你和他就已经不再是血亲,至于情感,那是我们一直都很缺乏的东西,不是么?”
第三页的内容到此为止,富江嘴角微抽,献祭?怎么回事?
原主献祭了自己的父亲?我真的叫富江合欢而不是叫阿尔萨斯?这名字明明更适合大孝子。
富江想了想,又翻到了最后一页。
“我很高兴活下来的是你,鬼聻,我最爱的儿子。
“虽然合欢是我的孙子,我也很宠爱他,但现实总是让人遗憾的。
“在过去的历史里,我们都相信弱肉强食的法则,所以从你发现重新获得力量的方法,到你献祭合欢,都是我安排好的。”
果然,富江就猜到会这样。
NMD,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还行。
最秀的是,他富江合欢还偏偏就翻开了最后一页。
如果没有最后那段切记,富江也许还真不会有兴趣翻到最后一页。
欲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