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鲜花、草坪、喷泉,他早已厌倦了这些东西。他开始脱离平常熟悉的线路,跑向了公路。等着红绿灯变成红色,他穿过十字路口。身后的车辆鱼贯的向城市的西边驶去,人们赶着奔赴工作地点。
哈塞拉并不显迫切,在工作之前,他还要去酒店幽会小情人,那个金发尤物。欢畅淋漓的**能够洗去奔跑的疲倦。更何况,他并不着急工作,真正着急的,是等待着与他谈判的制片商们。
他跑道了斑马线旁,在一群西装革履的人群中央白色短袖短裤尤为耀眼。人们用羡慕的眼神瞧着他,他们从那高傲的笑容中就能够看出,这是一个不需要努力工作,就能够拥有幸福生活的男人。
真他妈的一堆狗屎!
红绿灯上的发光小人儿开始闪烁。身前的车子正一辆一辆的掠过,这是最后的疯狂。也许再过半秒钟,疯狂就将落幕,可哈塞拉却等不及了,他瞅准一个空隙,身体如游弋的鱼——窜了出去。
车子的喇叭声骤然响起,司机们用这种并不文明的方式宣泄着愤怒,而哈塞拉依旧我行我素,他举起拳头,中指向上,回应了汽车的喇叭声。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式,只能引动更加猛烈的喇叭声。
哈塞拉可不管这些,他继续沿着哈德逊河的人行道奔跑。突然——一个黑色身影超越了他。哈塞拉瞳孔一收。
“该死的!这哪里来的人,怎么跑得像只麋鹿!”
哈塞拉抱怨了一声,同时加快脚步。他厌恶被人超越的感觉,这会让他想起自己的年纪——已经四十五岁了,正好是壮年的尾巴。他想到了同样不算年轻的妻子,那是他老板的女儿。他爱她所以娶她,但根本的原因却是这样一来,他能少奋斗二十年。
尽管人们背地里称嘲讽他,看不起他;但没人否认他的成功。那是任何流言蜚语都无法抹杀的东西。
哈塞拉跑的并不慢,可身前的黑衣男子却总与他保持一定距离。每当他快要追上的时候,距离又被拉远。他再次发力追进,然后再被拉远。如此往复,犹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