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三爷,负责平时的具体事务。
凌展对手下人是非常了解的。立刻就提了两个人选出来让方宝斟酌,第一个叫做闻。一十五岁。是第批加入的十七人中的一个。参与过与川诗工事废墟的厮杀与砸打王艺勇的锦香饭店,还算勇敢,人也机灵 但平时就是有些爱逞强耍横,而另一个,则是他最近新收的,叫做廖胜义,二十九岁,户籍是重庆开县的农民,也是一名从西藏退伍回来的军人,是在部队当过班长,军事素质很不错,人也沉稳,过去就在附近一个小区当保安,但由于一位有钱的业主喂了两条狼狗经常扰民,廖胜义去劝的时候那业主想吓唬他,故意松一条狼狗的绳,而他被激怒了,直接跑到了业主的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然后出去砍断了那条狼狗的脖子,结果被那业主告得失业,凌展正好听说了这事,就主动去找到了他,探了探口气,知道他愿意加入有势力的组织,便收下了他,从近段时间的观察来看,应该是五十六名小弟中素质最好的,让他做当家三爷倒也放心,只是他才进入团队两个。来月,过功未立,如果提他起来。只怕闻云一般兄弟不服
方宝知道一条狼狗至少能够和三条射抗衡,这廖胜义他虽然还没有见过,但能够拿菜刀砍断狼狗的脖子,胆量身手绝对在一般人之上,再加上当过兵的人在纪律上比他最初收的那帮小混混强,量材施用,廖胜义无疑是最理想的三爷人选,不过的确要照顾到闻云等前期加入而且又立过功的兄弟的感受。
在想了一阵之后,他便道:“豹子,这样,在建立袍哥重庆码头的消息宣布之后,你也不用立刻去定三爷的人选,就来一个比武决定,大家点到为指,能者居之,如果那廖胜义能够闯过这一关,就让他当,这样每个人都有机会,大家也服气。”
凌展点了点头道:“这个办法好,这些人的身手我很清楚,没有比得上廖胜义的,说实话,我偏向他来做当家三爷,像闻云这样的兄弟,混混习气太重,管十来人做队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管多的人,沉稳度与能力就不足了,如果重庆码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