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是福尔摩斯,咳,目前来说这一篇里面最好的一句了,即可以说是一个尽职的侦探对自己雇主的尽心,也可以用在爱情上面,都非常完美。林峰先生赶紧出第二篇吧,我准备拜读了,这是我的荣幸。”
“第二篇在哪儿,每天逛八遍推理小说官方网站,要知道,我以前可是八个月逛一趟的,我都这样而来,你还是始终没有,峰哥,你在哪儿出第二篇福尔摩斯,你在哪儿,听到我真切的呼唤了吗,听到就赶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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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条的翻过一些书评,林峰对福尔摩斯的魅力是彻底领教了,这个太无敌了,竟然都快要有茶不思饭不想的了。而且,作为搬运者和微微改动者,林峰心底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那句来自电影剧的台词被他合理的加入到了其中,果然被津津乐道了。
被人赞叹是个好事情,毕竟人心底还是喜欢接受这个东西。林峰将目光放到一旁的纸张上,心中似乎有些拿不动主意,现在写还是不写,林峰迟疑是有原因的,一碗汤博客的新博文,他可是准备今晚睡觉之前发出去的,若是现在写下来福尔摩斯又在什么时候发,若是紧挨着的时间太紧,读者会在有心人的挑动之下来一场对台戏,为了各自喜欢的作者,到时伤了那边都不好啊!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纠结了一会儿,林峰决定先把最近手头上的事情处理完,再搬运第二篇福尔摩斯,毕竟事情多了容易混杂,而如今不正是秋天吗,摆明了多事之秋啊!
在网上又游荡了一会儿之后,林峰打开了自己一碗汤的博客,一碗汤,这个因为一篇几百字的短文而名噪一时的博客此刻显得比较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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