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今天我乔迁之喜请大家吃饭。伯雾有一家湘菜馆不错,怎么样?”赵小华豪爽地说。
我在伯雾住了这么久到还真没去吃过,隐隐记得好像是有这么一家,他怎么这么熟?
“你是说‘川府火锅’斜对面那家吗?”我问。
“是啊,你去过吗?”
“没去过。不过现在才10点多,这里普通店铺9点多才开门,餐馆没有十一、二点不会营业。”
哼,有我熟?我可是这里的地头。
“哦,是嘛?”赵小华尴尬地笑笑,脸上的肌肉堆起来,结实。
“那我们去逛逛街,带你去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呗。”大宇很积极一旁冲着我俩说道,“一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人家可是一番心意呀,不能不给面子呀。”
赵小华确实不是一个小气的人。来了之后,几乎买齐了我们一个月的手纸;厨房里自从徐中走了以后就没人用的油盐酱醋被他更换一新;水果、可乐、蔬菜塞满了一冰箱,美其名曰,反正冰箱也塞不下了,我们就不用再买了。
赵小华还真是个勤快人。洗手间被他洗澡的时候“顺道”洗刷得干干净净,大宇直说干净得简直都不敢再往马桶上坐;里里外外各个房间的地毯被他吸尘器吸了个一尘不染,居然不知道在哪还找到了我失踪很久的电池充电器;客厅就更不用说,让他拾掇一番之后,显得大了很多,也光亮了很多。要不是大宇坚持不让扔掉老克在客厅角落里原来睡过的那张床,客厅里简直就可以马上开Party了。
赵小华的确是个不管到哪里都会受欢迎的人。
受欢迎的人别人都会很愿意跟他交朋友。至少,大宇就很愿意。
才几天工夫,他们似乎就已经成了好朋友。不是好朋友,大宇怎么会把自己屋里的电脑让给他随意地使用?
我对于交朋友从来都很被动,一直都是别人来找我,我很少会去主动跟别人套近乎。尽管我不会像大宇那么热情似火,但对于不用动手就有香喷喷的饭菜吃我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