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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宪法
《天琴共和国宪法》,8520年制定,经历过几次修改。
·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由议员组成,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商讨国家大事和各项法律条文,审议并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每一届新政府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政府
由国民议会选举常务议长,常务议长组成国家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行政和决策机构,国家管理委员会委员长为共和国政治与军事的最高领导人,副委员长次之,委员会四年一届任期,最多可以连任3届,任期满的议长将不再担任任何政府职务,也不可对新一届政府进行任何干涉。
议长人数并不固定,不过按照政治传统,不会多于十二人。
·议员
国民议会的组成成员,人数不固定,大约在三十到五十万之间,代表共和国全体合法公民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力和监督工作。根据个人对国家的贡献不同,议员的任期有长有短,终身议员的地位几乎和议长平齐。
从理论上讲,共和国的所有合法公民均有递交申请书,申请成为议员的资格,但实际上议员的初步筛选工作已由国家信息中心的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负责,除了个人申请、民众推举或者经其他议员引荐外,议员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各种考核。议员的行为或品格一旦出现问题,立即罢免,永不复用,引荐人也会受到牵连。
·军事
·国家防卫系统
由各类侦查卫星、信标和导弹系统构成,由国境线向内一共五层,最后一层由玄星周边轨道上的人造卫星和轨道构成的天网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也是抵御入侵的最后一道防线。
·国防部
依据宪法,国防部只在战时成立,主要职能是在各个军政部门之前起协调领导作用,国家管理委员会委员长兼任国防部部长,为国家军事的实际最高领导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