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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向来是比较讲“义气”的物种,特别是在敌寡我众的时候。
一旦满足敌寡我众的先决条件……
他们可以好勇斗狠到极致,文能口水敌方一家子,武能围殴对方致伤残!
不过此时看着马脸被人一脚踹暴小弟弟,包括鑫哥在内一众混混都是愣在原地,满脸愕然。
要知道他们可是整整数十号人呆在小巷里,人手更是一根打架神器自来水管,这个傻帽突然跳出来抢劫?
秦慕则是看着这票混混有些纳闷,自己明摆着跳出来找事,而且先动手干趴了一个,他们怎么都没反应?
由于头一次干“抢劫”这种活计,秦慕只当是自己出场不够震撼,果断一脚踹在马脸脑袋上。
“妈蛋!都聋了?抢劫!抢劫你们懂不懂?把钱交出来!”
马脸小弟弟中招,正捂着裤裆趴在地上拼命抽冷气,突然又被踹了一脚,顿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这下混混们反应了过来,不管这傻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敢动咱们兄弟,必须让他知道花儿为何那样红!
“草!敢动我们独狼帮的人?兄弟们给我上!废了这小子!”
鑫哥带头叫嚣一声,作势挥舞着水管冲上来,但是步伐出奇的慢。
这里就要讲到一个潜规则,当大哥的起带头作用是必须的,可是也不能太冲锋陷阵,免得被人打趴下……
到时候别说去医院躺几天难受,小弟们看大哥都趴下了哪里还有什么“斗志”?所以带头冲锋只是做做样子!
不过秦慕不吃这套,本来他就是一个光杆司令!而且是跳出来抢劫,必须速战速决,果断是擒贼先擒王靠谱!
一个久经沙场的雇佣兵对一群打架小有心得的混混,这还不是虎入羊群的节奏?
只见秦慕一个箭步上前,抬手就是一巴掌把面前挡路的倒霉鬼抽飞,反身又是一脚踹在另一个倒霉鬼的裤裆里。
十几个人围殴一个人,场面自然极为混乱,压根没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