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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根在乱石林中穿行,他是个骄傲的人,正因为骄傲才让他从万千流民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前一个让人仰视的存在,他必须捍卫他的骄傲,从他自命名“命中眼”开始,他感觉自己已隐隐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牌狙击手。
罗根选择马刀镇的原因很简单,第一,马当需要他,并给与让他满意的待遇和态度;第二,马刀镇的刀客团队是他最大的屏障,这是马当的承诺,任何近战能力者想要杀他,必须从马当的尸体上跨过去;第三,马刀镇其实是以个不错的跳板,罗根跟马当深聊过,看中他的野心。
只可惜这一年马当的扩张计划接连受挫,进取心受到很大的打击,野心也开始收敛,罗根想,也许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
他做出了决定,就拿这场战争做一个跳板,如果他能击杀对面的狙击手,就有和铁罡或卡尔谈条件的资本,而且,他证明了自己,证明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名最顶级的狙击手,那就是他——『命中眼』罗根。
此时,岑牧也独自进入乱石林,他有一种强烈预感,对面的狙击手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依旧在这片乱石林中游荡,寻觅着自己的踪迹。
如果能够击杀他,那么他们和马当镇的战争会提前结束,失去狙击手的支持,马当镇的刀客们会彻底丧失冲锋的勇气。不过岑牧对此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一个狙击手如果打定主意藏匿,是很难被发现的,岑牧在林中巡逻,属于一种自卫式的巡逻。
好的狙击手必须掌握视野,这是一条铁律,尤其是在运动战中,合理的走位能让狙击手拥有更广的视野,而视野在顶尖狙击手的决战中,即是生或死的区别。
可断肢严重限制了岑牧的活动区域,如此一来,他在两人的对决中,已然处于风,对方发现他的概率远大于岑牧发现他的概率。
岑牧不可能蹲守在一个地方,在这么大的林子里,蹲到对手的概率很低,而且,这意味着他完全放弃外围的视野,把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