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可以好好的看书,但是要注意研究休息哦,我们的网站更新最快最好,免费广告,热血小说网:,百度xieyixs就可以了】翌日,当岑牧出去一趟,又回到铁匠铺时,已然换了一副装扮:一顶灰色破帽子,一件破旧的亚麻杉,一条老式牛仔裤,胳膊和腿上缠了一些陈旧的绑带,胡子喳喳,发型犀利,连皮肤都黑了许多。请大家搜索(品@书¥网)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现在把他丢在一群荒野人中间,也许会比较显眼,但和刚进入小镇时相比,已经好了太多,至少不会生出两个世界人的感觉。
吃早餐,在小镇大概只有岑牧和云戚父女有这个习惯。
当岑牧捧着两个热乎乎的窝窝头啃的时候,小芥子刚好从里屋出来,看到岑牧的改变,不由得多打量了两眼,谁知一看,眼睛就挪不开了,转眼间,小芥子的脸蛋像是扑了一层粉,红扑扑的,她笑嘻嘻道:“小岑哥真会打扮,这一身可犀利多了,真帅!”
说完,捧着发烫的脸蛋,跑了进去。
看来这形象才符合荒野人的审美观。
云戚好奇地走出来,看了看他,说道:“这装扮就顺眼多了,你还挺会折腾。”
岑牧把一个完好的热窝头丢了过去,说道:“白天,小镇有没有什么活动?”
云戚正想制止他,见东西已经飞过来,他顺手接住,问道:“你想干嘛?”
“跟小镇的打手们认识一下。”
云戚咬了一口窝头,说道:“如果他们没任务,就会呆在酒吧,一整天都不出来。”
“嗯!我等会去碰碰运气。”
……
岑牧杵着拐杖,拐进小镇最“繁华”的商业街,这条街长五十米,有一间酒吧,一家餐馆,一个黑市和三家旅店,这不是岑牧第一次过来,故而轻车熟路。
现在是清晨,辐射雾霾还没有散开,酒吧的招牌灯也没有关,在朦胧雾气中散发出猩红色的光芒。
『血色蔷薇』,一个颇为文艺的名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