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说过,牙痛吃不东西,就当减肥咯。我看着她苗条的身材,越发觉得她这幽默够无奈的。
我会常常想起,那次台风“珍珠”将至的时候,人心惶惶,而花灵兰却端坐在教室里早读,大有“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坦然。
我会常常想起,万有引力定律好像失效了,因为花灵兰的身材是如此苗条,却对我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我会常常想起,花灵兰清晨起来打篮球,虽然我没和她一起打过,但我心里总是在祝福,但愿她能像篮球一样,几经颠簸,最后命中人生的光环。
……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高考毕业后。
我于是给花灵兰写了封e-mail:
灵兰:
诚不知如何开口,但我还是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封信。
今天偶尔想起你我是怎样认识的,具体细节依然清晰如昨,你那惊鸿一瞥,令我至今依然无法忘怀。初见你的时候,我填了一首词;看见你的背影,我写了一首诗。是你,带给了我许多的灵感和感动。
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由于我的口拙和羞涩,我们似乎没有过深入的交往。然而常常让我有种不可名状的欣喜是,每次与你相遇时,互相报以微笑,我总会为此暗暗高兴好几天。
我常常自嘲,说自己是个“胆小的小偷”,没有勇气,羞涩,只能用眼光来窃取美丽。隔着篱笆,远远地望着那朵带刺的玫瑰花。
然而更多的时候,我的眼珠只是飞快地一转,眼光从你的脸上一掠,心里就扑扑地跳,有时耳根还红呢,好像在偷窃什么,害怕被你发现。真不敢想象和你眼光相碰时,我会怎样的手足无措。
偶尔我也会用眼角余光一瞥,然而这种方法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一面。好的是我可以只看前方,而不用注视着你,少了那种紧张和不安;不足的是看得不太清楚,清秀美成了朦胧美。
有时候发现你的头转过来,我心中直窃喜,还以为你是在看我呢,你说可笑不?
最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