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在多年以后,自己会以此为本,挣下了亿万家财,并以富翁的身份跟康斯再次重逢。
康斯在听到喊杀声时,知道敌人终于来了,他也开始了救人的行动。要找公主的所在地,实在是很容易。因为听到的情报。有人站在门外看守,有人的话就有灯光,在一片漆黑的营地里,这会有多难找呢?
很快,康斯找到了。他躲在暗处远远的打量着眼前的屋子。门口只有四名穿着盔甲的士兵守护着,他们没有提着长枪,腰间佩着马刀,能穿盔甲又佩马刀的只有禁卫军的人了。这帮家夥可能认为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吧,也可能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吧。手不但没有按在刀柄上,也没有警戒,而且还在聊天说笑。
康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嗯,干掉这四个人的力量还是有的。但难就难在怎么一次干掉四个人,绝对不能让一人呼喊。外面虽然闹翻了天,但谁知道外面的人听不听得见?要是听见了跑进几十个人来,自己就完了。
康斯隐在暗处,想着法子,突然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以前打猎为生的时光。为了猎得一只山猪,自己伪装在丛林里等待机会。想到这康斯嘴角动了动,灵光一闪:“对!伪装成他们的夥伴,但去哪找他们的盔甲呢?难道又要跑出去?”正想着,一名士兵向其他三人打声招呼,拿起一支火把就独自一人离开了。
康斯一喜,真是好运,不管他去干什么,这样的机会可不能放过。康斯小心翼翼的跟去。哪人来到昏暗的角落,摸索着来到一个房间,房内隐隐约约传来粪便的臭味。那人嘀咕了一句,没有推门进去,把火把插在地上,站在墙角就脱裤子小便了。
很多时候,守卫的士兵因为警戒任务不能走远,都是就地解决的。这名士兵嫌厕所脏,不肯进去是对的,因为他的尸体不会被遗弃在厕所内。康斯无声的干掉那名士兵后,马上换上他的盔甲和头盔,并且带上了他那把佩刀。尸体就放在地上,没有隐藏,一来是暂时没有人会来这里,二来是没有这个空。康斯想早点救出公主离去。要是等战争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