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说是小曲,其实却是动感十足的重金属摇滚。只是在自诩经历过血雨风霜的徐克听来,依然只能是下酒的小曲,没能引起他的心脏半点波动。
正值酒兴大之际,包厢门忽然被小弟敲开了:
“老板,外面过来两位找工作的小朋友。”
小朋友?瞅瞅神色有些古怪的小弟,徐克大手一挥,说道:
“找什么工作?带过来瞧瞧。”
当徐克看清楚站在跟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