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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明磊不太懂行,只是当听众,到了后来,发现他们挣来挣去的竟和现代的企业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明磊突然发现,自己总算找对了人,这些人将来一定会成功的的,它们的坏账率必将远远低于自己原来那个时代处于政府监管下的国有银行?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很快达成共识的就两条,第一条规矩就是掌柜的不得对钱庄股东放款,第二条就是股东不得把自己的亲戚派到钱庄来任职。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断绝关联交易。当时并没有中央银行要求他们这样做,但明磊发现,他们好像天生就知道信用的重要,知道违反市场规则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他们必将受到市场严厉的惩罚似的。
况且明磊还发现,这些人提出来的顶身股,能贴切体现物质利益原则,实在是个天才的发明。于是,顶身股制度就这么被明磊一锤定音,从此确立了下来。
顶身股是帐局员工以个人劳动为股份,不缴纹银,却能享受与东家银股等量分红的权利,顶身股是东家和总经理根据员工对资本的效力和作用给的。虽然明磊他们确定的顶身股只涉及三分之一员工的利益,但它在帐局发展中产生的历史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第一,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票号的经营管理,顶身股者“莫不殚心竭力,视营业之胜衰,为切己之利害”,千方百计把事业干好;第二,有利于改善经营作风,职工无不以改善服务态度为己任,以招徕更多的业务;第三,有利于促进职工钻研业务、学习技术,有利于培养人才,使得帐局精通业务的内行大量涌现,出类拔萃的人物与日俱增。
接下来,这些商人们开始讨论营业方针和借贷政策、分号员工的班期及有关规定、顶身股职工每年的应支款项、顶身股者去世后享受分红年限、经营管理与纪律等。
见天色不早,明磊实在不想在这些穷枝末节上纠集,表示,号章号规可以慢慢地不断修订完善,只是严格执行就可以了。接着明磊不经意地说道:“现在的行情,金银比价为1∶5左右。本来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