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他为巨木村赢得了荣耀,家人得到无微不至的体恤,衣食无忧,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李凡是个务实的人,对如此渺茫的机遇几乎不抱期待,何况到外面培训是花贵族的钱,回来之后自然是给贵族效力,在李凡看来,这和卖身没什么两样。
在李凡胡思乱想的时候,林诺宣布完工。
箭是普通的箭,木质箭杆,生铁箭头,由于经常使用,倒是擦得锃亮,打眼一看有些眼熟,仔细察看就更眼熟,这本来就是李凡的箭,如今箭头被磨去一圈,两侧打出歪歪扭扭的倒齿,理念倒还说的过去,做工就不敢恭维了,恐怕最蹩脚的铁匠也羞于承认这是自己的作品。
唯一出奇的是,箭杆上刻出一圈圈的螺旋花纹,靠近箭羽的地方有一块古怪的花纹。
“这就是能猎杀妖兽的神奇之箭?”李凡有种被愚弄的感觉,还很强烈,伙伴的身份又从穷鬼变成妖言惑众的神棍。
“泡到狼血里,至少三天。”林诺不屑和外行争辩什么叫做图腾,何况论起耍嘴皮子的功夫,他自问远非李凡的敌手,两人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战巫对炼器虽然不太讲究,凭林诺的手段,还不至于搞出这种近乎于残次品的货色,主要是由于就地取材的关系,林诺也从不认为将一支箭打造出工艺品的精致有多大意义,武器不是用来欣赏的,功能够用就好,对付寻常的妖兽,这支箭就足够了,万一碰到高阶妖兽,凭李凡三角猫的本领,用什么箭都是枉然。
尽管对林诺的手段严重信心不足,李凡仍然照办了,反正也不损失什么,草原除了牛羊,数量最庞大的种群便是狼,何况他是个猎手,没费多少功夫就搞来一坛狼血,将那支箭扔了下去。
完成最后的工序是在三天以后,李凡入手平生第一件巫器,箭的外观不见特别变化,由于被狼血浸泡过,箭杆润出一层殷红,看起来有几分诡异。
收入箭壶以后,李凡上路了。
战争的胜负取决于选择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方,合适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