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联姻道具,唉,咱当兄长的,真能祸害亲妹妹不成?都不是为了这个家。
不是他糜竺心气有多高,换了太平盛世,自己还乐意安安稳稳地在东海老家过好日子。^^首发^^
如果李臣是个有根基的的世家子弟。又真心诚意地对待妹子,二话不说,他就把小妹嫁过去,那日在平原,刘家老太太说得也对,互相扶植嘛。
可那李佐之的基业实在是太薄弱了,上无宗族荫泽。下没家人辅助。便是功曹一职,也是因为运道好。做了刘国相的义弟,否则一介白身,别说官,小吏都当不上。
爹地想法没错,他是为女儿谋幸福,可说句不中听的话,眼光实在短浅了,真以为糜家稳若磐石,这年月乱啊,他家瞅着富贵,也不过是在一州一国里拔点尖的豪强,别看在州牧大人面前还说得上话,但放眼天下,还不是求家业安稳的蝼蚁一只。\\\\\\
自己也没错,身为一家之主,宗祠族人的安康,不比什么都重要?岂不见,朝夕间,家破族灭的例子数都数不过来。
妹夫必须得是志在天下的英雄人物,才能保得住他老糜家的传承,才真能让小妹无忧无虑地活着。
贞妹也不长进,学什么不好,偏学那相如公和卓文君,一见倾心,约定终身?等到家贫人贱时,还谈什么幸福!
糜竺费力地穿上靴子,人胖,腰弯得气喘,攀着几案半天站不起来,弟弟见状忙上前搀扶住兄长。
“哥身子还是虚了,少时没打熬好体魄,才过中年,就胖成这样。^^首发^^”糜竺摆摆头,一使劲自个爬起来,拍拍二弟的肩膀,“乱世得掌兵,哥是不成,你弓马娴熟,倒是能有作为。”
“大兄……”糜芳眼睛有点湿润,他和小贞儿都比糜竺小许多,对这为家族呕心沥血地兄长既亲又敬。
“别动不动就将喜怒哀乐露在脸上,不够稳重,日后若入了仕途,如何当一方父母?”糜竺训斥,然后背手在室内走了好几圈。
“我东海糜氏,几代豪族,嫁女总得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