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国家则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结果呢?我们都看到了?究竟谁才是世界领袖?”
“
爱德华:“自1933年以来,当《第21条修正案》获得批准时,美国人仍然有一个受宪法限制的联邦政府以及路易斯·布兰代斯法官所形象称呼的各州“民主实验室”。严格地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目的是要让州政府掌握大部分的治理权。每个州的治理方式都会有所不同,这样的话,整个美国就将是一个巨大的民主实验场。
“治理良好的州会增加商业和人口。治理不善的州将失去商业和人口。通过观察其他州做得好的地方,每个州都可以学习如何更好地治理。由于有失去商业和人口的风险,每个州都将有动力学以致用。各家“民主实验室”给美国人的政治生活带来的影响,就像市场竞争给他们的经济生活带来的影响一样。”
但最终决定第1条第8款到底做何解释的任务,落到了谁的身上呢?这就是导致美国宪法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决定联邦政府被授权做什么的机构本身就是联邦政府的一个分支。毫不奇怪,一到紧要关头,最高法院通常会支持把权力授予联邦政府。
这一类危害在《第21条修正案》批准后的10年里达到了全盛期。1942年,最高法院对“威卡德诉菲尔本”一案做出了裁决。这开了个危险的头,”
这也是个奇葩的案子,后面跟着奇葩的判决:俄亥俄州的农民罗斯科·菲尔本在自家农场里种植小麦来喂养牲口。为了稳定小麦的价格和供应,美国政府对小麦产量进行了限制。菲尔本的种植超过了允许的范围,因此被责令支付罚款。菲尔本回应道,他的小麦没有出售,所以不能作为商业来管理,更不用说“州际”商业了(宪法将其描述为“在几个州之间的…商业”)。
最高法院解释了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中的“商业条款“,该条款允许美国国会“管理与外国、各州之间以及与印第安部落之间的贸易”。法院裁定,菲尔伯恩的小麦种植活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