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舆论方便必须标明自己的态度,至少说向广大支持者说明,伯克副总检察长这么干只是个案不代表党的意志,同时,他肯定也是受到了某些蛊惑-比如那个叫露丝伯格的娘们儿,自己不出面但让学生当哈里的辩护人,自己则利用耶鲁的关系去影响伯克副部长的判断。
虽然这种说法听上去非常扯淡,好好的律政剧立刻成了肥皂剧,稍有政治智慧的人都不会当回事……可,南部州有大量的潜在的……特奥会选手……只要给他们个理由,他们就会感到安心,然而心甘情愿的跟着指挥棒翩翩起舞
这并非故意污蔑而是基于事实的判断,曾经爱德华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地球上最为先进和发达的国家,竟然还保留着童婚和近亲结婚的法律。
当然了,对于一个英美法系的国家来说,厚厚的法典中留存着大量过时的不合时宜的法令,是常见现象,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弊病之一就是,立法容易,废法难。
立法容易,是因为立法权掌握在两级元老院手里,参议员和众议员为了讨好选民最常用的策略之一就是为某个很偏门的事情制定一项专门的法案,这样既可以向选民交代“嘿,我是给你们办事的”,也可以让自己留名青史,通常这种偏门法案会以提议者的名字命名,比如臭名昭著的《麦卡锡法案》……
至于废除困难,那就很好理解了,后来者若是想废除以前任老爷名字命名的法案……难度可想而知。
当在一年级的司法历史课程中看到这些匪夷所思的法律时,爱德华觉得这应该是大规模的行为艺术,这些法律中不单有12岁是合法结婚年龄。
还有诸如:入夜后妖精不得进城(所以女支院都只能开在城里?)
晚上9点之后,在任何提供冷饮或三明治的地方,都不可以鸣笛!
青蛙跳跃比赛可以,但是如果青蛙死了,不能吃掉!(i am angry!)
午夜12点到早上6点之间不可以在车旁野餐。(但没有说是否可以野战)
禁止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