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初逢。
大雨滂沱。被水泥钢筋覆盖的土地早已失去了汲取天降甘露的能力,最宝贵的水资源在城市中汇聚,最终变为一头狂暴肆虐的猛兽。
宽阔的双向十车道主干线上,积水已经没过了膝盖。熄火在道路中间的轿车甚至已经漂浮到了两侧的绿化带中。
只是下午五点钟的光景,天色却已墨黑。小昆肩胛处伤口的血迹被暴雨冲刷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绽裂。
他仍然在逃。浑浊的雨水令他举步艰难,但他的心中却丝毫没有抱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没有抱怨城市糟糕的排水系统。
没有抱怨,他所拥有的只是感激。雨下了半个小时的光景,酒吧门前一片汪洋。十几辆警车集体熄火,这才使得小昆能靠两条腿逃出这么远。
翻过一道残破却依然坚固的铁门,小昆松了一口气。身后的警察应当都被甩掉了。即便是警察们拥有追上小昆的能力,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应当会选择放弃追踪。
就在小昆这样想的时候,冰冷的枪口顶住了他的后脑。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吧!小昆默默地想着。那是一部叫做“枪神”的老电影,影片中枪神潜至敌人身后,酷酷的举枪顶住了敌人的后脑。
看到这个镜头,黑头哈哈大笑,仿佛是看到了一部喜剧“什么枪神!骗人的!既然已经摸到了敌人的身后,按照我们侦察连的规矩,应该一个手刀劈晕了敌人才对!”
小昆很纳闷,问:“用枪逼住对手不也很不错么?”
黑头摇头说:“枪,是远程武器。贴身使用,枪不如军刺好使唤!再者,用枪指住敌人的后脑时,会本能的防备敌人将脑袋移开,因而你的目光会聚焦在敌人的头颅上,而忽视了其它方向的危险。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用枪指住敌人后脑的人,往往是没有做好开枪准备的人!”
回想这段旧事,小昆只用了一秒钟。现在的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之所以敢逃到这儿来,是因为小昆对这里熟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