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不是一个拔鸟无情的人,哥只是觉得,让女人骑在头上有些……不吉利。——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金莲蹲在墙角嘤嘤地哭,太史昆心里一阵烦躁,早上起来的那股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太史昆干脆不再搭理金莲,独自一个人下山去吃早饭。
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下肚,太史昆的心情才算是有些好转。这厮心里面琢磨了琢磨:那金莲年纪本就不大,又是在婢女这个职位上苦熬了多年,有点想上位的追求是正常的。再说金莲连身都已经献过了,让她忍着破瓜之痛一个人蹲家里哭也不是个事,干脆给她点甜头得了!嗯……这甜头嘛……给她买点早餐就算是甜头了!
太史昆打定主意,让店家下了一碗面用食匣装了,溜溜达达地向家中走去。没想到他刚刚走到山下,就看见谷树皮引着几个衙差,正往山中别院走去。
几个衙差见了太史昆,立刻笑盈盈地递上了一纸公文与一锭大银。太史昆在现代见惯了张牙舞爪的人民公仆,如今突然见到了笑容可掬递银子的衙差,反倒是不适应了。
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
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傚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