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启程之日已经有五天了。
老吉尔还在王国南境的山地间徘徊着。从艾妮吉到商业之都尼曼的一路并不好走,在抵达圣蔷薇之城前,几乎一路上都是山路,连商队露营的地方每天都要好好挑选一番,不然过个夜都要担心从山上滚下去。
这一次运输货物经验丰富的旅行商人听取了艾维斯基的意见,雇佣了与他有长久合作关系的两家佣兵团。之所以没有选择城中最好的佣兵团“雷霆”,则是因为老行商多的一个心眼。
常年在外的旅行商人知道,佣兵很多时候与盗匪是等同意义的。与其雇佣一个不知根底的最强佣兵团,还不如雇佣比之稍差,却在以往的雇佣关系之中建立起深厚的信任的合作伙伴。
毕竟,来自身后的刀子是最危险的。
商业城市中最强的佣兵团与最强的商会之间有没有牵扯完全是一团迷雾,老吉尔可不愿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命运的天秤上。
“吉尔先生,还有多久才能离开这该死的山林,才能抵达尼曼。”打断旅行商人回想的是一名身材修长,体态秀美的男子,“请原谅我的失礼,但我已经无法忍受南方的蚊蚋了,它们每夜都在我耳边哼唱,吸食着我的血液。”
“很遗憾,罗姆斯先生,我们距离圣蔷薇之城还有五天的路程,要走出这片林区,至少也要四天后。”吉尔回到道,“还请您忍耐,对于自然,我们所能做的努力不能太多。”
“我理解的,吉尔先生,”罗姆斯点点头,能成为大人物身边的近人的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蠢材,虽然他是靠揣摩罗兹卡爵士的心态上位的,但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能力,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执行这个任务——要知道,这批货物的价值有百十个马斯坦金币!他只是娇生惯养惯了,一时间无法适应南部山区的气候与环境。
要不是为了货物的“保鲜”,他宁愿与来时一样绕一圈远路。
“感谢您的理解。”吉尔略微欠身,目送着这位皮肤苍白脚步虚浮的男人走进营地中最华丽的马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