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认为白无涯是最不值得爱的人渣至尊,然后就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部落女子飞蛾扑火,葬身火海。从那以后,白骁就理解了一个事实:人类是一种嗜好作死的生物,关乎爱情的时候更是恨不得从因果线上就把自己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就算有人喜欢上郑力铭,白骁也是丝毫不会惊讶的,何况郑力铭除了尊荣惨淡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毛病,喜欢郑力铭,总比喜欢白无涯要靠谱一点。
至于诺诺到底是看上了郑力铭的什么地方,白骁就不关心了,他只是看不下去无良家长用孩子为挡箭牌的可耻行径,才会出手阻止的。
但是追求爱情这件事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至少白骁这个为了真爱而离开部落的人,实在没有立场去指责、阻止别人。这黑衣女仆愿意给郑力铭生孩子那也由得她,白骁只要把惨遭牵连的陆珣救下来就可以了。
之后,带陆珣离开此地,让郑力铭和诺诺尽情品味真爱就好了……
“一点都不好!”诺诺气急败坏道,“你眼瞎了吗?你哪里看出我喜欢他了?!”
白骁反问:“不喜欢吗?”
然而不待诺诺开口回应,门外又响起一阵脚步声。
白骁耳朵一动,从那独特的步调中,听出了熟人的韵律。
身材不高,步伐轻盈而有序,每一步迈出都仿佛精准地丈量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重心的偏移更是宛如机械一般精准,显示出肉身经历过千锤百炼。
在白骁的记忆中,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也只有一人而已。
“赢霜雪?”
话音刚落,门外的脚步顿时凌乱起来,那个矮小的身影带着几分狼狈冲了进来:“谁让你叫我名字了?!我没有代号的嘛?!”
白骁这才想起此人对真名如同内衣一般敏感,被人戳穿真名就仿佛走光,只好道歉:“抱歉,持戒人女士,请问你也是来向郑力铭表白的吗?”
持戒人刚要开口,就被白骁这一句话扼住了喉咙,整个人就仿佛是遭遇了长公主一样,充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