燊沉吟起来。
原诗的道理说的是不错的,但事情也没有她说得那么单纯,白衣部落两千年来与世隔绝,这里面是有其奥秘的,雪山人既不蠢笨也不因循守旧。而如今清月和白骁的出山,也不单纯是天才少女被人相中,痴情少年千里寻亲那么简单。很多事,没在部落里和那些猎人巫祝们把酒言欢,是不可能了解内情的。现在要打通这条联络物流通道的话……
而就在朱俊燊权衡利弊的时候,信上的文字又是一变。
“这也是你宝贝徒弟的真挚请求。”
文字下面,盖着一个小巧的红指印。
朱俊燊见了不由失笑:“果然正经不到最后,又要开始调皮……唔,这不是印泥?是血?谁的血?”
大宗师立刻将信凑到眼前,以那足以细分世间万物的目力,细细观察起了这个指印,指纹毋庸置疑是清月的,但这血液却显然不是清月的血。
大宗师沉吟了片刻,用拇指指甲在中指上一划,皮肤虽然没有破开,却从手指中垂下一滴透明的液体。
就在那液体即将落下的时候,纸上的血印开始躁动起来,在放大百倍千倍的尺度上,朱俊燊可以清楚地看到有无数的微粒在汹涌。
“……好家伙,虽然知道你多半是无心,但你这可真成了不折不扣的威胁信了,啧,从小时候开始就特别能闯祸,果然长大了只有变本加厉!”
大宗师带着几分无奈,将信重新叠好收回信封,并开门叫来了等候多时的妇人。
“小雪,这件事我大体上是同意了。”
红山快送的女主人江雪连忙道谢:“谢大宗师!”
“不必谢我,这事情……也算是我的责任,谁让我一时不慎闯了祸呢。”
想起圣山冰洞中那两次归零,朱俊燊心中也是感慨。
在当时那个环境下,他不觉得自己做的有错,但是……
也罢,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无论是对是错。
——
大宗师的工作效率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