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推移,霍子候渐渐的发现,他需要忙的事情也开始变多了。
要协调一个庞大的武将集团内部的矛盾与平衡,所需要的技巧,压根不是他这个三流大学毕业生的能力所可以做到的。
整个霍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像上个月集团内的一个校尉,在外面闯了祸,把九原郡下面一个县的县丞给杀了。但是,别人首先议论的不是闯祸的那个人。
而是霍氏这个招牌,说你管教不严啦,御下无方,严重的一点甚至直接质疑霍氏放纵恶人为凶。
这个时候,霍子候就必须拿出决断力。
是挥泪斩马谡,还是护短到底,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依法办事,是个好习惯,但是,事事都依从法律,那么底下的人怎么看当家的?
霍子候明白,绝大多数人投身霍氏,看重的不是什么知遇之恩,而是大树底下好乘凉,天塌了下来,上面的大佬总该得顶着吧。
在中国,不讲人情的话,寸步难行,即使是二十一世纪,都号称法治社会了,可绝大多数事情,还是人情管用。
特别是在这个时空,自董仲舒,公孙弘,张汤等人开始致力于将儒家经典用于解释法律之后,什么亲隐拉,血亲复仇拉,都变得合法了。
法律都明文确定了,除非十恶不赦的重罪,那么,父亲举报儿子,弟弟举报哥哥之类的行为是非法的,要论罪的。
至于丈夫杀偷情的妻子,儿子为父报仇,手刃杀父仇人,统统是无罪的,不仅仅无罪,官府还要奖励,鼓励!
在这个背景之下,霍子候若真把那个犯事的校尉交出去。
保准第二天,整个霍氏内部都要翻天了。
霍子候想了很久很久,最终,没有办法,只能学曹操,亲自去见那个躲藏在军中的校尉,跟他谈了一晚上,大体就是些【汝妻子儿女我养之】【君请拿出丈夫的担当】之类的话。
那个校尉还算有点识大体,知道这一次,自己闯祸闯大了,逃不了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