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边,维克多遇到了自己在贫民窟里的第一批敌人。他握紧手中的木棒,看了看面前的四个小孩,又回头看看身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四个小孩,不禁有些紧张。
这或许是第十五分钟,也可能是第二十分钟。总之,维克多小心戒备地穿行在贫民窟那七扭八歪的小道与通道之中的旅途已经结束了。他曾经见过面色麻木的老人,也与一位缺了一只手的健壮男人对视了一会儿,却如何也想不到,原本还在远处打闹的小孩子居然也是潜在的敌人。
如果是在森林里的话,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十几个狗熊崽子同时出现在维克多面前,他也绝对不会害怕。再凶猛的野兽,当它们还处在孩童时期的时候都是可爱而没有攻击能力的。他们或许会咬伤你,但绝对不会杀死你。
这群孩子看起来是能杀人的,而且多半还杀过人。维克多的视线落在他们的武器上,那是八柄做工粗糙的匕首。刃长不到成年人的一根食指,刃宽倒是接近三根手指并拢。这样的武器用来捅人,遇上好一些的皮甲就毫无办法;用来挥砍,又实在太短。即使隔着十步的距离,维克多也能看出它们拙劣的做工,以及它们身上干涸的血迹。
“小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为首一个孩子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一脸的凶相,“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再把衣服留下来,然后滚出我们的地盘,听见没有?”
这孩子最多只有十来岁,脑袋只到维克多的胸口,但挥舞匕首的动作倒是威风十足,像极了道旁的强盗。
维克多眯着眼睛看着那孩子——这种条件当然不可能答应。
“要是不给,那就别怪我动手了。”那孩子冷哼一声,“到时候身上多出几个洞眼,你就等着后悔吧。”
说完并没有立即动手,这是个威胁。但凡威胁,总是避免动手的一种尝试与努力。要知道,就算是贫民窟这种地方,每天都可能出上两三条人命的,处理起尸体总也是有些麻烦的。艾诺镇的法律讲究证据。当街杀人,目击者众,那多横的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