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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都认为骑士是詹姆斯一个人的球队,但实际上这支球队还是有几个可用之才的,如果拉里休斯和达蒙琼斯。
这两人的外线组合一个擅长突破一个jīng于远投,两个人非常的互补,防守球员经常首尾不能兼顾。只不过平时他们不能获得球权,不能发挥出自己的特点和能力。/.
但是今天,当一向攥着球队主导权的詹姆斯已经打不动了,他们两个就获得发挥的空间。..
说到这里,话要分两头,这也是詹姆斯的一个特点。虽然他是个球霸,总是喜欢自己持球,但是一旦手感不好,他就会把控制权送出去,在进攻参与度不变的前提下,减少自己的持球时间,乃至出手次数。这一点很难得,联盟中其他的球队的老大,只要不是打控卫的,一般都不会这么做。
他们会依然保持一定的出手次数,然后以赛代练找回手感。
所以詹姆斯的这种行为,你既可以说他打球有脑子,不胡打乱打,也能说他没有担当,关键时刻不能站出来。至于具体选择哪种说法取决于个人喜好。
“和拉里休斯对位的是我们的超级新人罗伊,我相信他能像伊戈达拉一样很好的限制住休斯。”魔术主场的解说员非常的兴奋,充分信任自己的球员。..
但是爱迪生就没他那么乐观了。
爱迪生知道罗伊虽然攻防两端的表现都很出sè,但是他主要靠的是人球结合能力,以及球商,真要说身体素质,他在联盟算不上号。
而休斯正好相反,他能在联盟里混靠的不是什么脑子,洞察力之类很抽象的东西,就是身体素质,就是同位置超人一等的速度。
休斯突破的速度到底有多快?业界曾有这样的说法--当你形容一名篮球运动员很快时,一般有2个档次,平时最多用“像休斯那么快”就够了,“像艾弗森那么快”是用来形容速度极限的。
虽然这个评价的侧重点是艾弗森,但是休斯能作为一个和“答案”放在一起的参考坐标,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