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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街上从南一直逛到北,最后在罗本的不懈的坚持下,莎莎终于答应买了一双新靴子,虽然付钱的时候满脸的肉痛,但是再看罗本的眼神中,不免多了几分温柔。
罗本也是心中畅快,都多少日子没见到这么多活人了,自己都快变成泰山了。
本来罗本打算今天就走,趁着还没天黑的时候找一个适合的地方露宿,但是莎莎发扬了一贯好吃懒做的作风,坚持要再留一天,罗本最后也只好答应了下来。
既然决定再留一天,也就不急着回去了,两个人在街上看看走走,莎莎仔细的算了算手里的钱,扣除住店的费用后,给罗本买了一把廉价的短剑,罗本估计这个小妞现在把钱花个精光,可能是又是在想着打劫的事情了。
垫了垫手中剑,一股熟悉的感觉自掌上传来,罗本心中不禁叹息,原来的罗本是个练武的天才,本身也勤勉有加,虽然自己没有得到他多少的记忆,但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苦练剑术和斗气,让自己对这手中的剑有着无比熟悉的感觉,只是,也仅仅是熟悉。
手筋被斩断以后,从前的罗本就再也没有拿过剑了,而斗气的运行方法在自己醒来时也忘了个干干净净,现在手中的这把剑,自己只能拿去砸人而已。
“你怎么不给自己买把武器?”罗本抚着剑,有些心不在焉的问莎莎。
“我有啊!”一把闪着幽幽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莎莎的手中。
相处了这么多天,罗本从来没有见到莎莎使用过兵刃,也没有发现这个小妞身上哪里能藏的住武器,甚至就在刚刚,罗本也没看清莎莎到底是从哪里抽出的这把匕首。
“虽然你也长得不会用剑的样子,但是总比没有好,你要是不小心死了,我就没那么多钱拿了。”
“长得不会用剑的样子”这是什么说法啊!我以前还是个天才呢!罗本一阵委屈。
“天一会就黑了,我们赶紧回去吧,明天就没有床睡了!”莎莎很是沮丧说道。
果然是好吃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