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皓月慢慢升上天空,当银色的月光洒满彦根城楼时,展现出一种难以言说的美丽。
这种美是一种极致美,在当地人来看,只有这时,才是彦根城最美丽的时刻。冯飞絮却没有多享受这种美丽,转身离开。
她背着行囊,走出彦根城。她查到附近有家网吧,朝那里走去。
晚上的彦根市人依旧很多,可今天却与平时不太一样,那些浑身都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混混今天不是在夜场厮混,反而都在大街上游荡。这帮家伙只要见到女人,就上前去骚扰,动手动脚。
冯飞絮快走到网吧的时候,五名满脑袋五颜六色的混混蹲在路边吸烟,看到冯飞絮时,顿时眼前一亮,弹掉烟头,摇摇晃晃得走了过去,将她围在中间。
“妹妹,多少钱一晚上。”一名混混开口问道。
冯飞絮的眼睛一眯,道:“让开。”
“呦!脾气不小呀!怎么的,怕哥几个满足不了你吗?”
“滚!”冯飞絮的话语很冷,都带着冰碴。
“呦呵!还是匹胭脂马。”混混说着,伸手去摸她的脸蛋。
冯飞絮抬手抓住他的手腕,道:“趁着我没发火,赶紧滚蛋。”
“妈的,给脸不要脸。兄弟们,给我打,打倒了她我们**米。”
几名小混混丝毫没有因为她是女人而下手轻,拳头全都打向她的俏脸。
冯飞絮在城楼顶上是洗涤了心灵,可不代表她是好脾气,尤其是任何敢于骚扰她的男性,都必将遭受雷霆打击。
她微一闪身,躲开拳头,修长的**闪电般提出,直接击中了混混的裆部。每一次躲闪,她的腿都踢中一名混混的裆部。
只用了不到一分钟,五名混混全都捂着胯下,凄惨地躺在地上。光荣地成为了捂裆派的一员。
冯飞絮懒得理他们,从他们身上跨过,直接离开。
在她的想法中,这些混混调戏女性,被打后绝对不会报警,只会自认倒霉,去医院治疗。可她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