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海和史密斯互相试探了一招,两人又打在了一处,林天海依靠着陌刀的优势屡屡占得先机,但史密斯却是走的阴柔的路子。
史密斯的右胳膊上似乎是有钢圈,在面对林天海的陌刀的时候倒也并不吃什么亏,但要拿下林天海也非易事。
在失去一条手臂的情况下,林天海和史密斯转眼之间就过了二十多招,算是平分秋色,打的半斤八两。
观战的丁辉冲身边的布莱尔说道:“嗨,伙计,这家伙比戴维斯差的远呐!”
“组.织里的每个人都擅长一门技艺,戴维斯很强,但史密斯暗杀的功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布莱尔的意思是已死的戴维斯和史密斯在这点上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
但在丁辉看来,也根本没有什么差别,毕竟,眼前的林天海还不是一样活蹦乱跳的么。哼了一声,丁辉说道:“布莱尔,你不准备上么?我还要赶回奉阳吃午餐呢。”
“嘿嘿!我更喜欢这玩意!”布莱尔说完之后,伸出了两只手,一只手是一把手枪,另一只手则是一个小型的**。
“混蛋!你要知道!我们脚下可都是炸弹,你想送老子也归西么?”丁辉翻了翻白眼道。
在丁辉三人准备在此拿下林天海的时候,布莱尔就在这山顶装了好多炸弹,以防万一,说道打斗,五个布莱尔都不一定是林天海的对手,但说到玩炸弹,布莱尔就足以自豪了!
见布莱尔沉浸在得意当中,丁辉也是拿他没有什么办法。与其说他们两个人是丁辉找来的帮手,还不如说是一种合作。
丁辉想铲除林天海,以此收拾掉慕云烟消除证据,然后他的生意全面进入奉阳。而布莱尔和史密斯两个人就只是单单的为了报仇而来的。
丁辉的生意虽然赚的够大,但在布莱尔和史密斯两人的眼里却根本瞧不上,他们俩人一个喜欢炸弹所带来的澎湃,一个喜欢杀人的艺术!这和投靠丁辉的那个爱钱的戴维斯是截然不同的。
林天海和史密斯的战斗还在持续着,史密斯胳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