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萧云鹤依然是同样的疑问。
“云鹤,现在的你,还不明白战场究竟意味着什么。在这里,你会明白什么是战争。”宇文轩眼望着前面的兵营,翻身上马。
“这里能明白战争?”萧云鹤很是失望,他虽然没有还没有进过这个什么后勤军营,但是听名字,就大概能猜到这里面是干什么的。
他所向往的,是金戈铁马的沙场征程,是“饥餐渴饮胡虏肉”的铁血杀伐。现在宇文轩居然要他进入后勤营当一个杂牌兵,这和他的预期,完全是大相径庭。
“我说过,会给你最后一个选择的机会。”萧云鹤的心事都写在了脸上,宇文轩叹了一口气,对他说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进后勤营,二,你可以选择回京城。我虽然不能跟你一起回去,但是在那里,我还有一处宅地。在那里,你会活得很好。”
“这两个选择,选哪一个,决定权在你。不过,你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选定了,就不要后悔。”宇文轩严肃地说道。
京城?
一听到这个字眼,萧云鹤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京城,萧云鹤从来都没有去过,却也听人说起过它的繁华。如果去了京城,虽然同样是人生地不熟,但是宇文轩必然会把他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在那里,他可以像宇文轩说的那样活得很好,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好。
而留在这里,则要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
变成一个杂牌兵,没有了宇文轩的照拂,面对的,只能是最艰难的环境,最恶劣的条件。在这个荒蛮的北疆中,除了风沙,能见到的,就只有那些来去如风的蛮人了。
如此恶劣的条件,又不是萧云鹤所预想的那样热血的金戈铁马,看样子,似乎京城的繁华烟柳,正在向萧云鹤招手。
尤其是一提起京城,萧云鹤心中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那个已经完全占据了他内心的女子——叶欢颜。
去了京城,就能见到她了吧?她现在,过的好吗?她,有没有一时半刻,也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