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大造楼船,水路货运十分发达,铁锅、铁针等已经向日本、柬埔寨、缅甸、爪哇、吕宋、交趾和朝鲜等国家大量销售,陶瓷、茶叶、丝织品等远销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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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封建社会的繁华总是短暂的,明帝国庞大的身躯上,一些地方开始腐烂,大明的国运很快踏上了下坡路。
明王朝的白银主要是通过海外贸易获得的,大量的白银掌握在商人手中,农民卖粮价贱,过后又价涨,反复遭到商人的盘剥。
而朝廷手中缺少银子难以平抑物价,碍于祖制,又无法对商人加税,没银无法控制商业,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
官员权贵享有“优免”,加之地方“豪右”逞强,宦室富户们通过飞洒、诡寄、虚冒等手段,大肆兼土地并逃避差徭,于是大量的赋税徭役只能转嫁到贫民头上。
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赋税徭役日益加重的过程中,贪官污吏又开始盛行,底层农民被各级官员变着花样践踏压榨,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如有一豪家,置田万顷,他的田亩,侵别人的太多了,便想法勾结官府变乱黄册,把新收随意挪移成旧管,来逃避赋税。
兼并之风日盛,大户千亩也是一里长,小户三十亩也是一里长,负担的岁赋差役则相同,小户更非倾家荡产不可了。
他们在丰收年份尚能自保,碰到荒年,一些农户今日缴税,明日就得借贷,搞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大批农民已经无法生存,要不欠税,要不就只能流亡,明朝特有的流民潮,就在一派繁华中开始在全国各地流动。
早在宣德年间,许多地区就已经出现了较多的流民,苏州一带的农民就曾在重租重税的盘剥下成为流民,积欠的税粮高达七百九十万石。
正统时,从山西流亡到南阳的人不下十万户,成化年间,流民的数量超过一百万,有的地区人口“逃亡过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所抛荒的土地“少者千百余亩,多者一二万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