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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剑飞、叶学严和李启明走进客厅,曾博林和高亚虎各拎着一大袋子跟在后面,袋子里的商品都是他们刚刚在香港各大超市买来的。
“哗啦啦”地往茶几上一倒,饼干、巧克力、火腿肠、薯片、方便面、口香糖、面包等等食品应有尽有。
康剑飞随便剥开一块口香糖嚼起来,说道:“叶哥你仔细看看,这里哪些东西是大陆没有卖的。”
叶学严认真地挑了一阵,最终把火腿肠、薯片和方便面单独捡出来,说道:“巧克力、口香糖虽然在内地见得不多,但一些百货公司还是有卖的,火腿肠、薯片和方便面这三样大陆肯定没有。”
“那我们一样一样的来做,”康剑飞看向叶学严和李启明,问道,“你们觉得先做哪一样好?”
李启明本来有些怕在大陆开厂,但在听说叶学严是高官子弟后,立马对这桩生意爆发出极大的热情。他在三样食品中挑选了一下,说道:“薯片是零食,这个可以先排除,我们肯定要先做需求更大的东西。”
叶学严补充道:“我们是准备在内地建厂,所以食品原料肯定来自于内地。火腿肠的主要原材料是肉类,现在内地各种肉类奇缺,许多工人家庭一个月都吃不上几次肉,生产出来的火腿肠成本和价格都肯定很高。不过真要做这个也可以,必须要跟当地的肉联厂合作。”
康剑飞拿起一袋日清方便面说:“那就先做方便面吧。”
既然选择好了产品,接下来的话题就有了方向性。
三人决定在香港注册一家食品公司,康剑飞出资300万并负责品牌宣传,占有55%的股份;叶学严出资20万并且负责销售渠道,占有30%的股份;李启明出资30万,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且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占有15%的股份。
之所以在香港注册公司,并且让李启明做公司法人代表,是因为境外公司在大陆设厂有各种优惠,而且康剑飞和叶学严都不方便抛头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