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蒲安臣对林肯目前的精神状况有所怀疑,不过林肯总统肯庇护自己,不用被送去审判,这毕竟是一件好事,所以蒲安臣也就闭口不提,安心的顺从林肯的安排。≥,
大概是蒲安臣的顺从与所作所为让林肯相当满意,加上跟中国人的接触也需要一个联络人,所以林肯干脆再次派出了蒲安臣,要蒲安臣继续以特使的身份,重新回到中华远征军那里去,以做居中联络之用。
当然,林肯这么做,也是出于对蒲安臣的一种保护,因为就算林肯已经下令封锁消息,不准把《史密斯兰条约》的内容扩散出去,但他也知道,这个消息是藏不住的,民众早晚会知道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也早晚会产生不满跟怨愤。
民众产生了怨愤,就需要一个发泄对象,林肯自己是不肯承担这个怒火的,至少不想全部承担,所以蒲安臣注定会成为承担民众怒火的倒霉蛋,这是林肯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只不过,如果蒲安臣不在美国境内,那么他的安全就会得到足够的保证,至少不用担心被激进人士搞刺杀了。
或许有人要说,林肯下令把蒲安臣抓住判刑,甚至直接处决不就行了么?不就能平息民众的愤怒了么?
事情当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蒲安臣当时是谈判特使,是代表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国的代表谈判,所签署的停战条约也是代表两国之间的意志。
所以说,民众的愤怒,主要是集中在丧权辱国的条约本身上,要求惩罚签署条约的叛国贼,不过是顺带的,就算叛国贼被杀了,如果条约还存在,并且美利坚合众国还继续履行这个条约。那民众的愤怒就没有止境,并且最终会矛头指向林肯。
毕竟,林肯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也只有在他点头的情况下,那个史密斯兰条约才能生效,否则跟一张废纸也没什么两样。
实际上,此时国与国之间所谓的条约,遵守与否,根本上是取决于彼此国家的最高决策者,而最高决策者呢。往往取决于彼此国家的实力。
换言之,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