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议会跟法院。
当然,传统的力量是很强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林肯总统还是谨小慎微,做任何事情,都要顾虑到外人的看法,尤其是议会的看法。
但是,随着战争时间的延长。随着局势的不利,让总统有理由也有需要的去掌握更多的权力,尤其是那种不受制约的,一言可定的权力。
如果说颁布《宅地法》的时候。林肯多少还是用劝说的方式先督促议会投票通过,才宣布实施,那么后来的《解放奴隶宣言》,《强制义务兵役制》。《金融改制令》(注1),还是《爱国者宣言》(注2),那都是直接绕过议会。利用总统的命令直接强制推行的法令了。
(注1:这个金融改制令,主要是指美元纸币化的法案以及成立国家银行之类的改革办法),
(注2:这个爱国宣言准确的说,是一个国防修正案,因为内容太过激烈,也被反对者称之为没收财产宣言,或者强盗宣言。
具体来说,里面的内容除了阐述领土完整的重要性外,宣扬战争的崇高性,激发美国人的参军爱国热情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所谓的没收条例以及荣誉减税法。
在这个没收条例中,所有合众国的合法公民,都有责任与义务去反击叛国者与侵略者,对于这些叛国者与侵略者,合众国的公民不但伤人杀人都合法,不会有任何法律惩戒外,还可以合理合法的收缴这些叛国者与侵略者的个人财产。
这部分私人收缴的财产不需要上缴,只需要报备一下,就可以合法的在美国本土出售或者收藏。收藏不提,如果出售,只需要按照比例缴纳一定的交易税给政府就可以。此外,对于像土地房屋之类的不动产,抢夺的东西也可以变成自己的,只需要事后向政府报备一下,交一点爱国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占有这些不动产。换言之,战争期间抢掠的各种赃物,在美国本土都可以合法化,美国政府都可以承认你的所属权。
至于荣誉减税法,是指只要参军当兵,那么就可以让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