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了格兰特,对李飞来说的确是走了大运,因为这意味着他捞到了一个大功劳,而这个大功劳,就能够兑换很多很多的军功值。
前面说过,中华帝**在军官的升迁问题上,是实行一种类似量化管理的模式,先不说这个模式的好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军队内部许多拉帮结派攀关系的传统恶习。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训练还是作战,几乎都被量化成了一种军功值,而军功值就成了军官升迁的硬性标准。
由于李永吉的个人喜好,所以在帝**中,贪腐与渎职都是最严重的罪行,且实行的是军法,不走世俗法律,所以一旦军人贪腐或者渎职,比世俗法要重的多。
以贪腐为例,在军队中,最轻的判决是开除军职,同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都不能进入军队体系。
如果是后果严重的贪腐,比如贪污一万华元以上,那么通常就是最高量刑。
在最高量刑标准中,当事人无论什么职位,除非皇帝特赦,否则全部都要被枪毙,同时,当事人五服内的亲属不但三代之内无法进入军队,还要负责偿还贪腐的债务。
这个偿还可不仅仅是原价偿还,而是要根据贪腐的实际数目以及所造成的影响,换算一个新的还款数,通常是实际贪腐数目的三到十倍。
如果当事人的亲属暂时还不上,那就欠着,一点点还账,今生还不起,死了的话,后代子女也要跟着继续还款,要是没有后代子女,那么当事人的配偶或者其他亲戚就要还。如果一点亲戚都没有,孤家寡人一个,没关系,你总有邻居或者同事吧,邻居同事就要负责还款。
这一招可以说是相当狠,因为一旦有人严重贪腐,等于一家人全部被连累,跟过去的株连九族也差不太多了。
如此一来,亲戚朋友为了避免被连累,一般就会自发的互相监督。因为根据规定,如果亲戚朋友能够在军法处抓捕对方之前进行举报,那么就可以避免被牵连追责,当事人事后就算犯了罪,也不会让你来承担。